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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文化要求:
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非艺术类考生测试内容: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基本科学常识、人文艺术素养、健康心理素质等。满分为200分。
艺术类考生素质技能测试内容为:(1)应用艺术设计、影视动画专业:素描;(2)乐器维护服务专业:乐理基础知识;(3)影视表演专业:特色面试。满分均为500分。
2、录取原则:
非艺术类:合成总分=10门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成固定对应分数后的总分(不含物理、化学、生命科学3门科目的技能操作及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等第)×50%+素质技能测试分数+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
艺术类:合成总分=10门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成固定对应分数后的总分(不含物理、化学、生命科学3门科目的技能操作及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等第)×50%+素质技能测试+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
(二)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高中生
1、文化要求:
非艺术类考生:参加201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满分150分)与素质技能测试(校考,满分100分)。
艺术类考生:参加201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满分150分),并加试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科目满分为200分。艺术类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1)应用艺术设计、影视动画专业:素描;(2)乐器维护服务专业:乐理基础知识;(3)影视表演专业:特色面试。
2、录取原则:
非艺术类: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录取时先分生源类别(高中生、三校生),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入学测试成绩。
艺术类: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录取时先分生源类别(高中生、三校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专业测试成绩、入学测试成绩。
(三)物流管理(中澳合作)、影视表演、乐器维护专业:计划单列,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
(四)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第二志愿考生按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成绩。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高中生第二志愿考生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退伍士兵录取办法按照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六)加分政策:(以下加分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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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报考专业 |
分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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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上海市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及以上证书者 |
不限 |
高级30分
中级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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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中职)阶段学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
不限 |
市级 免试入学
区级20分
校级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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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 |
不限 |
一等奖 免试入学
二等奖30分、
三等奖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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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 |
酒店管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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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职业技能大赛 |
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 |
一等奖免试入学
二等奖25分
三等奖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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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1门或1门以上A |
不限 |
免试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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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2门或2门以上B |
不限 |
免试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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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1门B |
不限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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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5门或5门以上C |
不限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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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4门C |
不限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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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10门D或D以上成绩 |
不限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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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9门D或D以上成绩 |
不限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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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 |
不限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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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 |
不限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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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
不限 |
10分 |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以上“加分政策” 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时交我院审核,逾期不接受加分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名单,确认后将在我院网站进行公布。 |